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为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计划面向全县项目人员为县节能监察大队等14个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0人(详见附件)。
(资料图片)
二、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为各乡(镇)、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服务期满已转正的各类项目人员,不含教育、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
(二)选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试用期满转正定级人员,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021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未满年度)。
3.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等资格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涉及不良贷款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6至6月27日,共2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崇信县西街124号崇信县人社局5楼会议室。
3.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崇信县2023年县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亲笔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所在单位签注推荐意见并加盖印章。填写不完整或不规范的,不予报名)。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岗位。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若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4.资格审查。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确认其考试资格,发给《准考证》;审查不合格的,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并退回报名资料。《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3(选调计划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达不到比例的,经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对仍未达到比例的,取消、合并或减少该职位选调计划,并在崇信县政府网站公布。取消选调计划的,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按照选调资格条件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为综合类试题,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面试。
按各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选调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经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若仍达不到的,可减少、合并或取消公开选调职位。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实行百分制,主要考察考生与选调岗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计划协调能力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
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确定。
(三)考察。按各职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选调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由各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抽组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根据选调岗位要求,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审查档案、社会调查等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社会信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实绩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出现不合格者,按最终成绩排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体检 。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对拟选调人选进行体检。如需体检,根据考察结果,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最终成绩排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各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最终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报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在崇信县政府网站统一公示5个工作日。
(六)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县政府相关会议研究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空缺的计划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新媒体客户端、崇信县人民政府网站是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公告、通知等信息的权威媒体,在整个选调工作期间,应试人员应在上述媒体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
2.本次公开选调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3.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崇信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正、透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全程进行监督。
附件:1.崇信县2023年县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简表
2.崇信县2023年县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来源:崇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崇信县融媒体中心/关雪倩
编审:崇信县融媒体中心/朱双双
审核:崇信县融媒体中心/富 强 吴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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